烏魯木齊90后女孩林某,新入職場就出手闊綽,在朋友圈里聲譽極高。而在她“炫富”的背后,竟然是她一次次挪用公款的犯罪行為。一年時間里,她揮霍公款18萬元。近日,烏魯木齊市天山區(qū)法院審結(jié)了這起案件,判處林某有期徒刑2年,緩刑2年。
林某出身于一個工薪家庭,2013年入職后,卻出手闊綽,幾乎每次喝酒泡吧都是她來買單。而林某每月只有幾千元的工資,根本無法支撐這樣的消費。
主審這一案件的天山區(qū)法院法官劉文欣介紹:“一開始她挪用的比較少,是500呀2000元,然后過兩天她能還上。到后來這個錢就還不上了。她有這樣一供述,虛榮心得到了極大的滿足,身邊的朋友越來越多。后來就形成了一種消費習慣,到哪兒花錢都是她買單。包括酒水、唱歌、住宿,所以她在一年時間花掉了了十幾萬!
就在林某享受眾星捧月的感覺時,單位發(fā)現(xiàn)了她的犯罪行為,隨后被公安機關(guān)逮捕。而在這之后的兩年時間里,曾經(jīng)圍繞她的那些“好朋友”卻沒有了蹤跡:“從開庭到后面宣判,整個這個過程中,只有她的父母親在身邊,從來沒有見過以前圍在她身邊的朋友來過。因為都是吃了花了的,沒有人管她,她父母說過,最終全部是用家里的積蓄,包括便賣財產(chǎn)之后,向親戚舉債還上的!
最終,法院考慮林某年紀尚輕,退賠了單位所有款項,且認罪態(tài)度較好,判處林某兩年徒刑緩刑兩年。
劉文欣說:“像她這樣的案子,不是個例,這兩年每年都會有這樣的案子,非常年輕的,剛剛走到工作崗位上,不能把握她自己的職責,比如有挪用公款的,有貪污的,都有!
旁聽林某案件庭審的某大學會計專業(yè)的學生方某感慨地說:“我們這個專業(yè)就是會面臨很多的誘惑,這馬上畢業(yè)要工作了,給我們也是一個教訓,一定要有自己的職業(yè)操守,不觸犯法律,干好本職工作!
(來源:新民網(wǎng))